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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音阁 > 从训练史莱姆开始 > 第223章 龙梦仙的大长腿
 
  “柒小狗呢?绿林学校没见她人。”顾歌问刘温裕。

  刘温裕怒视,“好好的文静女孩子,你给她取这外号,你让她以后如何嫁人。”

  顾歌小声逼逼道:“外号明明是你先喊的。”

  刘温裕尴尬一笑,好像是自己先喊的。

  刘子柒被乡下奶奶养过一阵,那时刘子柒像一个男孩子,调皮活泼。

  乡下奶奶为刘子柒取了个的小名叫‘小狗’,贱名好养活。

  若是刘子柒像女孩,说不定荣获‘翠花’的小名。

  奶奶这样叫,刘温裕跟着这样叫,顾歌偶然听到了,于是就叫刘子柒为柒小狗。

  刘温裕道:“她被联盟的人接走了。”

  顾歌眉头紧锁,现在的宠物联盟腐朽严重,联盟内部有好的,有坏的,总体来说,坏的居多,担忧道。

  “柒小狗会不会有事?”

  “联盟接走,怎么会有事?别吓担心。”刘温裕道。

  刘温裕是典型的信任联盟的小民。

  “她给你打过电话吗?”顾歌道。

  “打,一个星期要打一次视频电话。”刘温裕道。

  “那这妮子为什么不给我打。”顾歌道。

  “她凭啥给你打。”刘温裕怒瞪顾歌道。

  顾歌挺起胸膛,义正言辞道:“我是她哥,干哥哥,柒是拜在我父母名下,认我父母干妈干爸,是我的干妹妹。”

  刘温裕狐疑的看一眼,道:“她那里管的严,打电话需要申请,特别麻烦。”

  刘温裕骑着他新买的电瓶车,去了趟超市,买菜做饭,顾歌家里除了狗粮啥也没有。

  新电瓶车是沾顾歌运气买的,顾歌考进魔宠大学,学校奖励的刘温裕一笔奖金。

  刘温裕用这笔钱多余的买了辆电瓶车。

  刘温裕在顾歌家做了一顿丰盛的晚餐,刘温裕的厨艺不错,跟顾父学过的,吃的顾歌流口水。

  这晚餐比自己做的煮白菜煮土豆好吃多了。

  第二天,清晨,顾歌早早的起床,查看自家后园。

  顾歌去魔宠大学之前栽的树茁壮成长,在园丁史莱姆的助长技能的光环下,短短几个月,婴儿指那么小细嫩的小树苗长成手臂那么粗壮的树。

  再过一阵子,说不定就能结果子了。

  庭院里的,园丁史莱姆321只,放在培育园里有些过于浪费资源了。

  顾歌想到身上有一大笔钱,就忍不住想花。

  于是顾歌去市政厅,把培育园后面那片地给买了下来,请鼹鼠施工队,将那块地围起来,挖好耕地,顺便把后园的围墙打通,让那片连通。

  然后去买火心树,木心树,水心树的种子,埋下种子。

  阳光下,顾歌弯着腰,拿着锄头挖土,埋种子,

  旅行家,奈亚之心的冥想法,顾歌耐力十好,干了一天的活,腰不酸,腿不痛。

  超级树农一名。

  顾歌擦擦汗,望着一宽广的地,有些后悔了,自己贪小便宜了。

  顾歌培育园周围没有人,那片地不值钱。

  顾歌见不值钱,买了一大片地。

  预计,这位速度快,效率高,耐力好,体能好的超级树农要挖三天,才种的完。

  一条靓丽的大长腿出现在顾歌眼前,“需要帮助吗?”

  顾歌抬头一看,是龙梦仙,“你不是走了吗?”

  “我为什么要走?”龙梦仙冷道。

  “我帮你种,带我去历练怎么样?”龙梦仙道。

  顾歌问道:“为什么跟着我,给我一个准信,不然不答应。”

  龙梦仙意味深长的说道:“你很特别,我们是同类人。”

  ‘同类’两字咬字很重。

  顾歌思索其中的深意,‘同类’说我们两人都天才中天才吗?还是因为自己打败了龙梦仙,她特别欣赏自己的?

  感觉都不是,那是什么呢?

  等等,我击败了传说天赋纯血龙化的龙梦仙,自己既没有钱,有没有权,平民出生,凭什么能打败传说天赋的龙梦仙。

  除非……除非……自己也有传说天赋。

  怪不得,龙宝宝与小骷髅对战后,龙梦仙与青师妙看自己的眼神不对。

  原来同类是指传说天赋拥有者。

  “传说天赋?”顾歌试着问道。

  “你果然有。”龙梦仙眼睛一亮。

  “那……你跟我的目的?”顾歌道。

  “青姐不放心你,独自一人去历练,新手上路一般有导师教导经验,你一人去野外历练,害怕你出事,所以叫我保护你。”龙梦仙道。

  “怕我出事,就不怕你出事吗?你连我都打不赢。”顾歌很直男道。

  龙梦仙俏脸一黑,眼中流露出危险的目光,“那是宠兽对战,个人对战来不来单挑。”

  “不来。”

  顾歌想都没想道。

  跟纯血龙化的人单挑,找虐吗?

  龙化后,手撕诸兽,脚踢巨龙。

  跟这样的人单挑,疯了吧!

  龙梦仙确实有实力保护顾歌。

  “好吧!既然青学姐叫的你,那就跟我一起历练,前提说好,历练途中听我的。”顾歌道。

  龙梦仙微微眯眼,然后笑道:“好!”

  龙梦仙信奉:谁拳头打,听谁的。

  所以嘿嘿……

  顾歌把锄头和一包种子交到龙梦仙手中,龙梦仙盯着手中的锄头和种子发楞。

  “说好的,帮我种,年轻人说话要算数。”顾歌微笑道。

  龙梦仙握了握拳头,不知为何好像给顾歌笑脸上来一拳。

  龙梦仙并非啥也不懂的千金小姐,埋种子很熟练,速度比顾歌还快。

  顾歌暗中发劲,我堂堂男子汉,难道还输给你。

  干完一天活,顾歌输给龙梦仙的变态身体素质。

  种地没留一滴汗,可见起变态之处,果然不愧为龙之躯。

  晚上,顾歌请龙梦仙吃白水煮马铃薯。

  “这是啥?”

  龙梦仙玩着手中轻轻一捏,便成土豆泥的煮土豆。

  “马铃薯,又名土豆,洋芋。”顾歌介绍手中的马铃薯。

  “就吃这个?”龙梦仙问道。

  “难道你没吃过土豆?”顾歌反问道。

  “当然吃过土豆,我最喜欢吃洋芋丝丝,把洋芋切成丝丝炒。”龙梦仙吃了一口,没啥味。

  顾歌惊讶道:“洋芋还能这样做。”

  “你没吃过,餐馆里你该吃过洋芋丝丝或者土豆丝丝吧?”龙梦仙新奇道。

  “没,我都不知道有这菜,没点过。”顾歌道。

  “真可怜!连洋芋丝丝都没吃过,有时间,我炒给你尝尝。”龙梦仙道。

  “好!”顾歌挺期待的。

  顾歌上辈子没吃过,喝的最多的营养液,这辈子顾妈母会做,但顾父不喜欢吃,顾母便没做过,顾歌也因此没吃过。

  “土豆没味,你可以撒点盐。”顾歌道。

  龙梦仙沾了点盐,味道就那样吧!

  “其实你土豆不用煮,用火烤都好吃,撒点辣椒粉,撒点孜然,味道棒。”

  “学到了,学到了。”

  龙梦仙实在吃不下,这没味的煮土豆,剖开土豆皮(顾歌的土豆是没削皮,没切块,洗干净,直接扔进沸水里的)一把将土豆捏碎,捏成土豆泥。

  放点辣椒粉,放点胡椒粉,放点切碎的火腿肠,一份香喷喷的土豆泥制好了。

  顾歌尝了一口,好吃到竖起大拇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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