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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音阁 > 黄先生以婚相许 > 第七十四章 镯子
 
  春节过后,郝建洲他们约我一起去玩。我们一起去吃火锅,落座的时候,郝建洲和郁晓爽坐在了一起,我坐在他们对面。吃火锅的时候,郁晓爽夹到辣锅里的肉,辣的直吐舌头,郝建洲忙起身给她拿了一瓶可乐。郁晓爽喝了可乐好多了,郝建洲赶紧又递上餐巾纸,还说:“看准了再夹呀。”
  看到郝建洲对郁晓爽的好,我终于知道了,原来一个人喜欢另一个人就是从对他好开始的。我学着郁晓爽之前的样子,别有深意地看着郁晓爽,一脸坏笑。郁晓爽被我看得不好意思,推了我一把。郝建洲笑了起来。
  看到他们终于谈恋爱了,我由衷地为他们感到开心。他们是我一辈子的好朋友。
  之后的几天我识趣儿的没跟他们出去玩。毕竟两人初八都得走,见面的机会那么少,我不能当点灯泡呀。
  郁晓爽和郝建洲走了以后,我在家又过了几天,然后就开学了。开学后两个月就要去广州面试了,我得在这两个的时间内把论文整理出来,还要准备答辩的一些内容。
  所以我基本上整天呆在图书馆写论文。论文发给导师初审后,导师给了一些意见,我勤奋地修改了论文。又发给导师审核,这次导师很满意我的论文。轻松过关了。等着面试回来答辩就可以了。
  4月份很快到了,这天收到了一封信,打开一看是一封邀请函,我突然想起来火车上遇到林艺峰的事情。除了邀请函还有一个漂亮的小纸套,打开一看,是我的相片。邀请函上写着摄影展的时间和地点,时间刚好是我面试后的第三天。
  我把照片放进了和黄先生一起去买的相册里,里面有我们一起去海南旅游的照片。一边翻看,一边回忆着。多么美好的时光。黄先生说有机会还要带我再去一次的。还有机会吗?
  面试的时间是4月19号,这天周聚云给我来了电话:“小薇,还有10天面试了,要不你提前来几天,我带你出去转转吧?”
  我说:“你还要上班呢,怎么带我出去逛呀?”,
  周聚云说:“我还有10天的年假没休呢,一起休了就好。反正,只要你来我就有假期。”
  我呵呵一笑说:“那行,我查查机票,看看什么时候过去,我就跟你说。”
  查了一下机票,订了4月15号的机票。然后给周聚云打电话说了一声。
  在学校又准备了几天面试的问题。就启程去了广州。
  一下飞机,感觉广州的气温比J市要高不少,我穿着长袖的卫衣,有点热。出了机场,就看到周聚云在出口处等着我,看见我就举起手臂挥舞着。我笑着朝他走去,他也笑着朝我走过来,接过我手里的小箱子。说:“欢迎小薇来广州。”
  我说:“你搞什么?”
  他笑着说:“好久没见小薇了,你变得更漂亮了,好像长大了不少。”
  我说:“你少来了,我没变好吧,再说我早长大了。”
  他又笑了。我说:“你可真爱笑。”
  他说:“每次和小薇说话都会很开心,开心当然要笑。”
  我说:“好了,知道你情商高,你就不要再恭维我了。”
  接着我说:“哎,失算,我没想到广州实际这么热,我还穿着长袖卫衣呢。你先陪我去买两件T恤吧。”
  周聚云说:“好,我们先去酒店,然后我带你去买。”
  我说:“好,就去X大附近的酒店就行。”
  他说:“已经给你准备好了,你不要操心了。”
  我呵呵笑了下说:“谢了。”
  周聚云开车带我到了酒店,是X大附近的一个大酒店,我有点懵,问周聚云:“干嘛在这订,贵了吧?”
  周聚云说:“不贵,你放心住就行,别的都不用担心。”
  我耸耸肩说:“那只能谢谢周兄的康概了,小女子无以为报。”
  周聚云笑着说:“那就以身相许吧。哈哈。”
  结结实实挨了我一拳。居然还笑。
  周聚云带我去了订好的房间,到门口把门卡给我,就在门口等我。有时候周聚云的这种绅士,真的减少了很多的尴尬。所以和他相处还是很愉快的。
  进门才发现房间真的很豪华,大床,很大,好像我和黄先生在三亚的那间。我赶紧回神,放下行李箱,就出了门。
  周聚云问我:“饿不饿?要不要先去吃点东西再逛。”
  我说:“还是先买了衣服换上再去吃吧,不然吃饭会更热。”
  他说:“好。”然后开车带我到了商场,很快挑了两件短袖的T恤换上了。我顿时轻松多了。
  周聚云又说:“你带的衣服不合适,面试之前,我再带你来这里挑身套装。今天就先去吃东西吧。”
  我点了点头说:“嗯,我都没怎么注意着装的事,要穿套装吗?”
  他说:“不是非要穿套装,休闲装也可以的,套装显得你更精神,也更重视这次面试。会加分的。”
  我笑了下说:“老油条。”
  他问道:“你想吃什么?”
  我说:“随便,反正你的地盘你做主。”
  周聚云笑了说:“很快也是你的地盘了。”
  周聚云带我去了一家粤菜馆,是当地很有名的酒楼,古色古香,做的东西既好看又好吃。
  我一边夹着菜,一边说:“你都能迟到这么好吃的菜,还惦记着我家的饭。”
  他说:“你喜欢就好。”说着拿出了一个方形的盒子放到桌子上,推给我说:“送你一个小礼物,希望你也喜欢。”
  我疑惑的打开这个方形的盒子,入目的是一只碧绿碧绿的镯子,质地光滑,反着灯光。我拿起这只镯子,入手的感觉凉凉的,很压手,很油润,很细腻。我这个外行看不出这手镯的材质,但我猜一定价格不菲。
  我把手镯放回去,盖上盖子说:“这镯子太贵重了,我不能收。”
  周聚云说:“你收着吧。”说着看了一眼我手腕处的疤痕说。
  接着说:“等到这道疤消失的时候,你可以摘下来还给我。”
  我一下愣住了。他送我镯子是让我遮疤的。
  他接着说:“你这道疤现在还是有点明显,带上镯子能转移面试官的注意力。而且,你这疤痕一直用我给你的祛疤膏,三五年也就差不多了。到时候就可以不用戴镯子了。”
  我只好说:“那好吧,谢谢你考虑得这么周全,等到疤痕浅了,我就把镯子还给你。”
  周聚云笑而不语,打开盒子,取出镯子,给我戴到手腕上,使劲挤了挤手才戴上,我尴尬地笑了笑。
  我说:“我会好好保管的,以后不用这只手揍你了,换一只手。”
  周聚云笑得停不下来。后来我才知道这镯子的意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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